关于开展2022“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1-18浏览次数:263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出彩河南人”2022 感动中原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2022“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公司决定开展2022“感动中”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伟大抗疫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深入挖掘宣传推广全省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牢记嘱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评选条件、范围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个人或者集体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司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河南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4.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荣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反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员工一致好评。

5.在外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的良好形象,传播河南好声音。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22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8.对于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三、评选程序

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2个名额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开展2022“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视和网络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质量。对已获得往届“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者,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推荐与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推荐厅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4.请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并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详细材料。要求:事迹材料1份(3000 字以内),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人物2寸近期正装彩色(红底)标准照(照片请随电子表格一同彩色打印,勿粘贴);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用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经本单位审核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楼50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xcb@zknu.edu.cn,,本人如有主要奖项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可将复印件一并报送,评审结束后不再退发相关材料。

    联系人:徐晨峰 联系方式:68590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221118日

附件1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2“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感动中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